首页
> 卫生政策研究 > 行业资讯

浙江海宁:医商关系 “亲”上加“清”

发布时间: 2022- 06- 28 08: 53浏览次数:

为构建“亲清”医商关系,近年来,海宁市尝试“医企清廉共建”模式,全面推进“廉洁购销”工作。每月设立“阳光接待日”,是该市“廉洁购销”常态化运行的一大举措。

“阳光接待日”当天,医院邀请供应商代表和相关负责人到院参会,由医院纪检监察、药剂科、设备科等科室集体接待,把好采购“第一道关卡”。对在非接待日进入医院的供应商,则予以登记扣分,扣分结果记入公司诚信档案,作为后续采购和续签合同参考依据。截至目前,“阳光接待日”制度已在市级6家医院执行,实现了市区医院全覆盖。期间,已有3家医药公司因违反《清廉医院共建协议》而被扣分。

与此同时,新药引进评审制作为“廉洁购销”的另一举措,同步出击。每半年召开一次新药引进评审会议、将高级职称的人员扩充到专家库、新药采集论证研讨等系列操作助力新药引进更加规范有序。

“亲清”医商关系的建立,不仅需要规范供应商的销售行为,还需刀刃向内,强化医务人员廉洁行医的职业准则。海宁市中医院与医务人员签订廉洁行医承诺书,并每月开展廉政查房,将检查结果作为对科室负责人总体评价和业绩评定、奖励惩罚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。

下一步, 海宁市纪委市监委将进一步监督推动促进医院与药械企业的关系由“禁”转“疏”,“亲”上加“清”。

来源:浙江日报

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