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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内网发布“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”

发布时间: 2022- 05- 06 09: 30浏览次数:

各二级学院(所、中心)、部门:
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全省社科工作提出的“真”“情”“实”“意”四字总要求,进一步提高省社科联系统省级社会组织研究水平,更好地发挥课题研究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重要作用,省社科联对2023年度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进行优化调整,现将2023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;

一、选题方向

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。基础研究要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、学术体系、话语体系,凸显研究的公共性、基础性和原创性;应用研究要聚焦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全局性、战略性、前瞻性的重大问题,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、重点与难点问题,以及建设变革型社会组织中的理念、方法、机制等问题,开展具有深厚现实基础和实践价值的实证研究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1.申报资格 每位课题负责人本次只能申报一项省社科联研究课题。凡已承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未完成者(截止2022年6月10日未结题)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省社科联各类社科项目被撤项、终止尚处于申报资格限制期内者,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,不得申报。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省社科规划课题立项的课题,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以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本课题。

2.成果形式与课题管理。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、著作或调研报告。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年(从正式公布立项之日起算),到期不能完成即作终止处理。

3.申报方式与申报时间 申报人从浙江社科网(https://www.zjskw.gov.cn/)首页中部区域右侧“社科服务”版块中的“社科课题”进入“浙江省社科科研项目管理平台”,具体操作请参阅附件2.《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系统操作手册(申报人使用)》。申报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,学校截止时间为6月5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
联系人:高丽美,653587

   相关附件详见校内网通知公告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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